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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“黔茶”“黔酒”“黔珍”“黔食”“黔菜”“黔织”“黔绣”“黔艺”品牌产品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.04.20 新闻来源:贵州省天然饮用水行业协会(官网)|贵水协 浏览次数:

通知


省“黔系列”民族文化产业品牌联席会议各牵头单位、有关行业协会、有关企业:
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打造“黔系列”民族文化产业品牌(以下简称“黔系列”品牌)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,规范“黔系列”品牌准入标准,根据2022年“黔系列”品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新一批“黔茶”“黔酒”“黔珍”“黔食”“黔菜”“黔织”“黔绣”“黔艺”品牌产品申报工作,将按照“黔系列”品牌“成熟一个产品、推出一个产品,成熟一个品牌、推出一个品牌”的原则,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各系列品牌产品申报品牌达到50个以上的进行评审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符合“黔系列”品牌产品申报条件(见附件1)的均可申报。
二、申报流程
(一)组织申报可由行业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、行业专家及企业自行申报(满足其中之一即可),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8日
(二)材料初审“黔系列”品牌办根据申报材料开展资格审查,遴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品牌产品名单。
(三)专家评审专家组对报评的产品根据评审规则进行评分,并按分值高低排序拟定评审名单并提交“黔系列”品牌办。
(四)名单终审由“黔系列”品牌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,确定终审名单。
(五)名单公示在省级主流媒体及“黔系列”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(六)公开发布经公示无异议的,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最终名单。
注明:“黔菜”系列品牌产品的评定对象为企业品牌菜品(而非企业或个人),申报企业代表需到评审地点现场制作菜品(不能使用非本企业半成品加工制作),要求现场烹饪人员需持有健康证明(具体现场制作评审方案由“黔系列”品牌办对符合规范性审查的企业进行通知)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由各行业主管部门、各行业协会、行业专家组织推荐的,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须填写《“黔系列”品牌产品推荐表》(详见附件2),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,于5月8日前报“黔系列”品牌办,同时将此通知转发至所推荐的企业,以便“黔系列”品牌办工作人员联系推荐企业上报申报材料。
(二)由企业自行申报的,可按以下方式进行申报:
1.线上申报。PC端进入贵州“黔系列”品牌官网http://qxl.gog.cn/找到“黔系列”品牌产品申报入口(或直接按申报链接http://124.71.108.229:10021/serise/login跳转进入),注册登录后填写上传相关信息资料,根据系统反馈的提示补充完善资料直至通过审核即为申报成功
2.线下申报。需填写《“黔系列”品牌产品申报表》(详见附件3),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于6月8日前报省“黔系列”品牌办。
(三)申报材料要求如下:
1.企业材料(1)企业简介(内容要求见附件3)(2)申报产品简介(内容要求见附件3)
2.证明材料(1)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(盖公章)(2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(盖公章)(3)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扫描件(盖公章)(4)一般纳税人证明副本扫描件(盖公章)(5)企业产品资料所列相关资质、所获荣誉证书
3.宣传资料(1)企业经营场所照片(含大门及内部)(2)品牌产品商标设计图(jpg图片及源设计文件)(3)产品白底照片(jpg格式,3张以上)(4)企业生产场景照片(jpg格式,3张以上)(5)品牌产品宣传海报(尺寸:1080*1920像素)/品牌产品宣传视频(mp4格式,分辨率720P,不超过300M,时长不超过3分钟)
注:以上3类材料请按照类别分别建立3个文件夹,并将要求的材料按内容命名文件后归类放入文件夹。对不符合“黔系列”品牌产品申报基本条件的或逾期申报的,“黔系列”品牌办将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曾颖晶 0851-86893929;邮箱:gzqxlpp@163.com。
附件:1.“黔系列”品牌产品申报条件           2.“黔系列”品牌产品推荐表           3.“黔系列”品牌产品申报表

贵州省打造“黔系列”民族文化产业品牌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22年4月18日

附件 1
“黔系列”品牌产品申报条件
一、适用于“黔茶”“黔酒”“黔珍”“黔食”“黔织”“黔绣”“黔艺”系列
(一)企业要求1.贵州省内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(包括合作社、行业协会),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。2.在贵州省有固定生产基地,申报产品必须为实际在售且能批量生产。3.没有其他严重违规违法行为。4.曾经获得省级以上(包括省级)主管部门认定的知名自主品牌(绿色食品、有机产品、驰名商标、名牌产品、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、地理标志品牌等),享有优先认定权。5.产品在本行业或同类产品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,得到同行业充分认可。
二、适用于“黔菜”系列
(一)企业要求1.贵州省内依法注册从事餐饮行业的单位,其生产的菜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。2.在贵州省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,其申报菜品必须为长期实际在售产品。3.申报企业经营的菜品中本土菜须占在售菜品70%以上;申报企业名称不能含有除黔菜之外菜系名称(无明显菜系名称的不受此条约束)。4.没有其他严重违规违法行为。5.曾经获得省级以上(包括省级)主管部门认定的知名自主品牌(绿色食品、有机产品、驰名商标、名牌产品、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、地理标志品牌等),享有优先认定权。6.产品在本行业或同类产品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,得到同行业充分认可。
(二)菜品要求1.申报菜品须为黔菜(含传统民族菜、传统民俗菜、创新时尚菜、土司菜、饮品小吃五大类),申报菜品所报类别必须精准,凡报错类别的均不予评审。2.传统民族菜:指贵州各民族中传承的黔菜(含屯堡菜),不含改革开放后创新的菜品。报名时须注明流传地区、民族、主要食材、味型特征及主要辅料。3.传统民俗菜:指贵州市镇中传承的老黔菜,不含改革开放后创新的菜品。报名时须注明流传地区、主要食材、味型特征及主要辅料。4.创新时尚菜:指贵州改革开放后城乡中创新的菜品。报名时须注明流传地区、主要食材、味型特征及主要辅料。5.土司菜:指清代以前(含清代中、早期)贵州各地土司及土司家族食用及宴客的,各具特色的菜肴,含南明王朝在贵州建都时所食用及宴客的菜肴。也包括土司宴及南明宫庭宴。(注:报名时须注明所属土司及特点。)6.饮品小吃:指在餐饮及宴席上食用的点心和饮料,以及早点,曰常饮料等。(注:小吃不含常规主食和菜肴类,饮品不含酒类。)